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法治建设与旅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了旅游领域法治环境持续向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落实。并制定了《昌都市旅游发展局2023年普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普法责任,将责任细化到科室、分解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法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落实推进工作。二是始终坚持领导学法和干部职工学法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按照《昌都市旅游发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以业务领域为方向,加大《旅游法》《招标法》、新《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保密法》学习。2023年召开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共4次,学习法律法规、反分裂斗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共计20余次;三是认真组织实施了昌都市2023年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培训班,对全市30名旅游监管执法业务员骨干开展了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积极关注“法治西藏”“昌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考试合格率100%;积极回复市人大、政协旅游相关提案;积极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持证执法。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要求,利用“五一”“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契机,采取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旅游法》《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建立了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单位党务、政务、财务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公开全市旅游投诉服务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全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采取单独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398次,累计检查涉旅企业2200余家次,发现涉旅安全生产隐患38个,整改完成涉旅安全生产隐患38个,整改完成率100%。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100余份。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通过三家评比的办法,与西雅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加大落实法律顾问参与科学依法决策制度力度,为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法律顾问通过列席会议、参与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了各类工作方案、政府合同、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7份,日常法律咨询事项约21件,参加会议2次,提出建议共计10余条,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截止目前,未出现决策失误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确保文件合法合规。认真落实昌都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昌都市文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要文件分别以市政府等名义下发,制定出台《昌都市旅游发展局关于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旅新业态发展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受到市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
(五)开展景区立法工作,提升景区管理水平。2023年申请了立法经费,牵头起草了《然乌湖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根据立法程序,依次完成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多次召集各单位对景区执法权责及具体条款进行论证。2023年8月组织召开了《然乌湖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全市各单位、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共40余人参加此次听证会,确保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
自法治建设工作实施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法治建设工作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滞后。我市旅游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旅游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机制建设较为落后,旅游执法人员工作经验欠缺,执法水平有限。二是宣传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仍存在实用主义的认识,与工作有关的法多学,与工作无关的法少学或者不学。且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仍停留在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上,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缺乏创新的意识,法治宣传工作深度和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建设效果还不太理想。由于业务工作较多,学习质量未达到预期效果,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要点建议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法治建设工作。2024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全面依法治藏、全面依法治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旅游执法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执法队伍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旅游法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二是继续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因地制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移动网络,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扩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影响力。三是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四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针对旅游工作的相关法律、具体业务展开专业服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律意识,合理合法开展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