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昌都市文物局)
第一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昌都市文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昌都市文物局)机关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昌都市文物局)机关202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
第一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
(昌都市文物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2.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昌都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中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6.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8.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根据授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0.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
11.负责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14.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申报、审核、资质管理等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15.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6.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部门内设机构
昌都市文旅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交流合作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科)、政工人事科。
纳入昌都市文旅局机关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局政策研究室(市文化研究中心)、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市博物馆、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市红色遗址管理中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旅游宣介推广中心、市旅游服务中心。
昌都市文旅局行政编制25名。部门领导职数6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6名。
(二)纳入昌都市文旅局预算的所属事业单位
1.市文化局政策研究室(市文化研究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3.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4.市博物馆: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5.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市红色遗址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6.市旅游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7.市旅游宣介推广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人员构成
昌都市文旅局及纳入昌都市文旅局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4名。在职实有人数65人(含援藏干部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援藏干部2人),事业编制22人(含援藏干部2人),工人1人。退休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
(昌都市文物局)机关
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
(昌都市文物局)机关
202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0.2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3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90万元。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与收入一致。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0.25万元,比2024年9371.89万元减少1191.64万元,减少12.72%,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80.25万元,比2024年9371.89万元减少1191.64万元,减少12.72%。
1.基本支出2402.05万元,较2024年2782.02万元减少379.97万元,减少13.66%,占总支出的29.3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84.93万元,较2024年2138.68万元减少53.75万元,减少2.51%,占总支出的25.49%;
(2)商品服务支出303.89万元,较2024年349.02万元减少45.13万元,减少12.93%,占总支出的3.71%;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3万元,较2024年294.32万元281.09万元,减少95.55%,占总支出的0.06%;
2.项目支出5778.2万元,较2024年6589.87万元减少811.67万元,减少12.32%,占总支出的7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为1891.17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为2004.89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967.59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为93.62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14.14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为1849.57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5年预算为41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13.21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为238.38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3.37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115.93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为18.4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为159.90万元。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0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部门预算未安排出国(境)事项,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4.7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三)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
五、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03.89万元,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将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昌都市文旅局机关固定资产净值274.8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9辆,资产净值27.36万元。
(四)2025年绩效情况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内容,设置了不同的绩效指标(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详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五)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清况
2025年,昌都市文旅局机关未安排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昌都市文旅局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同级财政局当年拨付资金。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行政支出。
4.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5.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6.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7.文物: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9.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0.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和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