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昌都市文物局)
一、为加强冰川生态保护,严格限制冰川核心区域各类活动。除依法获批的科学考察、资源调查等专项工作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冰川核心区、冰湖(含贡错湖等冰川周边所有大小冰湖)及周边生态敏感区域,严禁攀爬冰体,严禁组织或开展任何未经审批的活动。
二、规范游客观赏行为。广大游客应自觉与冰川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指定区域远距离观赏冰川自然景观,共同守护冰川生态的原真性,杜绝各类危害冰川环境的行为。
三、践行文明旅游理念。游客需规范自身行为,及时清理并带走个人生活垃圾及随身物品,不遗留任何污染痕迹,携手呵护这一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遗产。
四、压实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旅行社严禁推出涉及冰川违规区域的旅游线路;导游带团期间,须主动向游客告知冰川保护相关规定,引导游客签署生态保护承诺书;越野、骑行等户外项目运营方,需严格规划合规游览路线,杜绝组织、引导人员违规进入冰川保护区域。
特此公告。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